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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可以退房吗?期房逾期退房到底能不能成功?

来源:未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1-02
摘要:具体哪个里面规定的也忘记了,违约金一般已合同约定为主,如果过高的可以请求降低,一般无理由退房违约金不超过总房款的5%。1、看你买的房子是否存在抵押,一般延迟这么久才办手续的估计出现资金链短缺,很可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抵押,你可以去房管局问问该楼

  具体哪个里面规定的也忘记了,违约金一般已合同约定为主,如果过高的可以请求降低,一般无理由退房违约金不超过总房款的5%。1、看你买的房子是否存在抵押,一般延迟这么久才办手续的估计出现资金链短缺,很可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抵押,你可以去房管局问问该楼盘是否存在土地抵押或者在建工程抵押什么的,如果存在,不好意思```有权退房,不但买受人不用支付违约金,出卖人退钱之外反倒还要支付不超过房款1倍的违约金呢。2、看你买的房子是否存在设计变更,如果存在严重的影响你利益的设计变更(比如物业房加高、退后影响你出行、采光等行为),或者房屋质量严重问题的,可以要求退房。3、房屋交房后1年后仍办理不下来房产证的,有权退房,且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以上是法律规定的买受人退房情形,现实中很多见。我最近就带领某楼盘的业主们跟开发商前期交涉要求退房,同时起诉书也写好了,估计胜诉率97%,唯一遗憾的就是一些冲忙签订了合同的业主拿来的购房合同中有些条款明显规避责任,比如说“买受人充分了解了所购房屋周围20米范围内的环境配套”。

  “业主闹退房,历来是咨询的多,真正上法庭的少,能打赢官司的更是凤毛麟角。 ”对降价楼盘“退房风”,沪上一些律师如此表示。退房理由五花八门上海知名“退房律师”杜跃平表示,当房价进入持续下跌通道时,各种理由的退房就会集中爆发。当下不少新盘跌幅达10%以上,下跌最惨的甚至达30%,一些吃亏业主开始绞尽脑汁打“退房主意”:找房屋质量瑕疵的有之,托关系使贷款办不下来的有之,宁愿支付违约金的有之,招术五花八门。专家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近十种途径可导致业主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每个途径都有严格的“前提条件”,真正打赢官司并不容易。期房退房纠纷比现房多。业内表示,房屋是不动产,权利转移以产证交付为准,即小产证办下来后,房屋才算真正交付给业主。由于期房更容易出现逾期交付、规划变更等违约情形,退房纠纷也就比现房多。业主“闹”退房误区有三贷款失败就能退房?“找找银行关系,让贷款办不下来,这样就能不买房了,果真如此吗? ”上海中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胜、蔡晶表示,根据2005年版上海商品房预售合同,未获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数额的分三种情况: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原因导致,非双方原因导致,情况不同,后果也各不相同。交违约金就能退房?有业主认为,交了违约金,就可退房。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展却表示,以上看法并不全面。业主违约后,开发商有两种选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另外,即使选择解除合同,但约定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实际损失的话,开发商可要求业主补足差额。寻找质量瑕疵退房?一些新盘销售经理表示,寻找质量毛病退房,是当下不少业主的常态做法。但只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除此之外的其他质量缺陷,经开发商三次修理仍严重影响业主正常居住使用,业主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出现以上两种情况的机会都不多。 ”

  买房签合同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是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以后并不意味着成功购房,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开发商延期交房或者逾期交房的情况。对于购买期房的购房者来说,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开发商因为各种原因延期交房,那么延期交房能退房吗?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一般来说,遇到延期交房,开发商都会推脱责任,以种种理由拒绝配合退房,因此,购房者在提出退房的要求时,最好先查明因何原因导致延期交房。1、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小编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经济损失。2、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开发商与购房人在进行商品房预售买卖之前应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开发商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预售商品房交付购房人,开发商逾期交房,应付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是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的规定。延期交房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退房原因有依据这里的依据指合同约定的退房条款,或者法律规定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解除、撤销的内容。这在整个退房中是重要的一个程序。只要退房理由确认合法充分,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无休止的谈判上,及时提起诉讼或者仲裁。2、证据材料收集齐不要认为有理的就一定胜诉,因为证据不充分而败诉的案例不在少数。3、银行贷款还仔细无论是与开发商协议解除购房合同,还是以法院(或仲裁)的法律文书解除购房合同,千万注意要写明开发商将贷款部分直接偿还给业主,千万不能简单地写成贷款部分由开发商直接还给银行,更不能只主张首付款而不主张银行贷款。后两种情况,因未得到贷款机构的确认,若开发商不按约定归还贷款本息,业主仍然是还款义务人,不能免除还款义务。4、解除贷款和保险业主还要与银行解除贷款合同、与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等。5、注销手续不能遗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退房程序结束。

  如果开发商在建的商品房被法院查封,作为案外人的业主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对其所购房屋)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这涉及到基于立法目的的法律解释问题,也涉及到业主对法律条文的选择问题。一、合同效力:大多有效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的预售合同的效力除了看《合同法》第52条【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民法总则》第143条【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14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46条第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4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外,重点还要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由于政府对商品房买卖的监管比较严格,因此,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的预售合同大多是合法有效的。二、因购期房未过户,业主是否有过错鉴于期房的买卖是法律和政策都允许的,因此业主购买期房的行为原则上是无过错的。但是,如果业主所购房屋符合了过户条件,开发商也按约通知和催告了业主办理过户手续,由于业主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在时间上看本应顺利过户到业主名下的房屋被法院查封而无法过户,这样就应当认定业主有过错。但是,司法实践中,业主大多会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不会怠于配合办理过户。因此,业主原则上是无过错的。三、业主对法律条文的选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5年01月01日生效)第17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5月5日生效)第28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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