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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和律师被指合伙虚假诉讼,侵吞未成年人抚养费

来源:未知 作者:草原 人气: 发布时间:2025-08-21
摘要: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处理我丈夫于某东死亡赔偿案时,由李某静及其子李某征推荐的律师郑某永,与肇事司机尹某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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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处理我丈夫于某东死亡赔偿案时,由李某静及其子李某征推荐的律师郑某永,与肇事司机尹某亮、坊子法院多名法官串通,实施虚假诉讼。我全程仅签字,对案件进展毫不知情。郑某永将起诉标的额58万元赔偿款捏造成4万元,坊子法院郭某敏又让律师改成一辆报废车辆。”8月19日,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安街道于家石埠村的刘某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坊子法院明知律师虚假诉讼,还出具裁定书帮助被告转移财产,导致赔偿款被侵吞,严重损害了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

    我叫刘某,女,汉族,今年53岁。2018年8月25日15时21分,潍坊市寒亭区男子尹某亮(时年32岁)驾驶一小型轿车与我丈夫于某东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于某东经抢救无效死亡。尹某亮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于某东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在这起死亡赔偿案中,郑某永作为我方(原告)的代理律师,与肇事司机(被告)及法官串通,故意将高额赔偿款改成一辆报废车赔偿,伪造证据,进行虚假诉讼,侵吞本该属于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此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关于虚假诉讼罪的相关规定。

    在明知郑某永虚假诉讼的情况下,坊子法院出具裁定书帮助被告转移财产。如此弄虚作假,严重违反了民事诉讼程序,违背了司法公正原则。其与律师串通共同侵吞未成年人的抚养费,有损法律尊严。

    2020年11月,我向高新司法部门反映律师郑某永涉嫌虚假诉讼的问题,邱科长却与律师合伙造假证,用复印件掩盖律师虚假诉讼的事实,阻碍深入调查,包庇违法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涉嫌滥用职权。

    2021年,我去高新法院起诉律师郑某永,法官刘某兵与律师合伙造假,使用与高新司法部门一样的复印件假证据进行判决,且未经过正常的质证程序,直接判,侵吞孩子抚养费。这严重违反了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和审判程序,涉嫌枉法裁判。

    2023年4月,省巡视组将我的案子转交给地方。当地有关部门曾认定律师郑某永虚假诉讼,但随后又推翻认定;2024年11月,国家信访部门律师认定郑某永涉嫌虚假诉讼、肇事司机尹某亮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回当地报案却未被受理;2025年1月,我赴京反映情况被强行带回;我按要求撤下对坊子法院的投诉后,准备去交高新法院不公裁判的材料,在2025年5月被以寻衅滋诉事拘留十天。

    2025年8月3日,我赴京正常递交反映材料,次日早上被强行带回送进了当地看守所。因为孩子末成年在家,无奈写了息诉罢访书才被放出来,转成行政拘留十一天。虽然被逼写了息诉罢访书,但也是真心不想再告了,我知道我的案子第九巡视组已转下来了,真心不希望任何人因为我而丢了饭碗。

    上述被反映人的一系列行为,导致我两个年幼的孩子抑郁,无法正常上学,给我的家庭造成了毁灭性打击。恳请上级领导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责令相关部门对2018年于某东车祸死亡赔偿案启动再审程序,依法改判返还被侵吞的未成年人抚养费,依法依规对律师郑某永涉嫌虚假诉讼、肇事司机尹某亮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追究。依法对高新司法部门合伙造假,高新法院明知是伪造证据,不质证就釆信假证据判决,掩盖律师虚假诉讼的违法行为予以追究,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头条快报

 

责任编辑: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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