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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黔江:诊所遭卫健委处罚引争议 当事人控诉执法违法与徇私报复

来源:未知 作者:任逍遥 人气: 发布时间:2026-04-02
摘要:近日,重庆市黔江区冉明诊所负责人冉明向媒体实名反映,其诊所遭到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黔江区卫健委)两次行政处罚,而这背后疑似是该委副主任龚春霞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报复行为。冉明提供的申诉书、听证陈述及相关录音录像证据显示,黔江区卫健委

 重庆黔江:诊所遭卫健委处罚引争议 当事人控诉执法违法与徇私报复

近日,重庆市黔江区冉明诊所负责人冉明向媒体实名反映,其诊所遭到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黔江区卫健委”)两次行政处罚,而这背后疑似是该委副主任龚春霞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报复行为。冉明提供的申诉书、听证陈述及相关录音录像证据显示,黔江区卫健委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逼供诱供、滥用职权等诸多问题,原本一场普通的医患投诉,最终演变成一场针对个体诊所的“选择性执法”与“报复性处罚”,引发社会各界对基层执法公正的关注。

据悉,冉明从事基层医疗工作数十年,经营的冉明诊所位于黔江区城东街道,主要为周边群众提供基础医疗服务,多年来始终合规执业,未发生过重大医疗纠纷。然而,自2025年8月一名患者家属的投诉开始,冉明的诊所便陷入了无休止的执法调查与处罚之中,而这一切的起因,竟是一场未遂的敲诈勒索。

事件的开端要追溯到2025年8月,多发性疾病患者曾凡成前往冉明诊所就诊,主要治疗皮肤病。据冉明介绍,其根据曾凡成的病情开具了针对性处方,使用的是降钙素等药物,并未使用曲安奈德。数月后,曾凡成病情加重,前往重庆市各大医院检查,接诊医生推测其病情加重可能与使用曲安奈德有关。这一推测,成为了曾凡成之子曾祥继敲诈勒索的借口。

“曾祥继拼凑了一张照片,里面有我们诊所的办公图片、一瓶曲安奈德和一张处方笺,然后就来找我要46万元,说不给钱就举报我非法用药,让我诊所倒闭。”冉明回忆道,面对这一无理要求,他明确予以拒绝,未曾想,曾祥继竟真的向黔江区卫健委发起了投诉,同时还向其他相关单位投诉,但均被推脱,并被告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随后,曾凡成向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试图通过法律途径向冉明索要赔偿。

冉明表示,曾祥继系劳改释放人员,在黔江区经营茶馆,具备一定的社会经验,其投诉背后,还暗藏着黔江区卫健委副主任龚春霞的私人恩怨。据了解,2019年,龚春霞在黔江区卫生局任相关领导职务期间,负责办理医师执业证,当时其他人员的医师执业证均办理为5年有效期,唯独将冉明的医师执业证办理为1年有效期,且将该证件扣押长达半年之久。冉明无奈之下,通过信访渠道进行申诉,龚春霞因此受到撤职处分,两人之间就此结下怨仇。

重庆黔江:诊所遭卫健委处罚引争议 当事人控诉执法违法与徇私报复

“曾祥继的投诉,刚好给了龚春霞报复我的机会。”冉明说,龚春霞作为分管医患纠纷的副主任,在接到投诉后,立即指派下属陈显蒨、樊宇星承办此案,明确要求两人“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要惩治我”。此后,一系列不合规、不合法的执法行为,在冉明诊所及黔江区卫健委内相继发生。

2025年9月9日,陈显蒨、樊宇星一行前往冉明诊所,首先要求冉明提供一年的诊疗病历,冉明询问其索要病历的法律依据,该二人无法作出合理答复,随后改口要求提供曾凡成的处方笺。冉明表示愿意提供复印件,但拒绝提供原件,最终在两人的要求下,提供了曾凡成的处方复印件。令人意外的是,就是这一合理的举动,竟被陈显蒨、樊宇星认定为“隐匿医学文书”,成为后续处罚的理由之一。

更令人发指的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态度极其恶劣,不仅与冉明一家发生激烈争执,还将冉明当作犯人对待。2025年9月15日、16日,陈显蒨、樊宇星分别通知冉明及诊所护士罗欢、余再奇到黔江区卫健委接受询问,强行要求冉明确认给曾凡成使用了曲安奈德。“我明明给曾凡成用的是降钙素,怎么可能承认用了曲安奈德?”冉明表示,他当场拒绝了这一无理要求,随后,执法人员便将目标转向了两名护士。

据罗欢、余再奇回忆,执法人员采用恐吓、欺骗、逼供等手段,威胁她们若不承认使用了曲安奈德,就会对其予以处罚、吊销执业证。“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场面,心里特别害怕,只能按照他们的意思,违心承认使用了曲安奈德。”两名护士表示,回到诊所后,她们立即将询问的全部经过告知了冉明,冉明得知后情绪激动,身心受到极大冲击。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2025年12月6日,罗欢、余再奇向黔江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诉,要求确认2025年9月15日、16日的询问笔录无效,明确该笔录系受胁迫作出,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然而,这一合理诉求不仅没有得到回应,反而招致了黔江区卫健委的报复。

2025年12月10日,黔江区卫健委再次通知两名护士到办公室接受询问,从当日下午1点持续审问到晚上9点40分,长达8个多小时,期间不许两名护士进食、休息。“我们是证人,不是犯人,他们凭什么这样对待我们?”罗欢表示,执法人员在询问过程中持续施压,反复告知她们“要为自己的前途着想,不说实话就会被罚款5万元”,在这种高压胁迫下,她们再次被迫作出违背真实意愿的答复。据悉,此次询问过程全程有录音记录,完整还原了执法人员的违法逼供行为。

重庆黔江:诊所遭卫健委处罚引争议 当事人控诉执法违法与徇私报复

如果说逼供诱供是执法人员的“手段”,那么龚春霞的直接干预,则彻底暴露了这场处罚的“报复本质”。2025年9月9日晚,陈显蒨一行5人再次来到冉明诊所,与冉明一家发生争执,询问冉明是否愿意接受处罚,冉明明确表示“有违法违纪行为愿意接受处罚,无违法违纪行为拒绝接受处罚”。

随后,陈显蒨坐在冉明对面,拨通了龚春霞的电话,并开启免提,向龚春霞汇报:“龚主任,冉明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你叫我们怎么处罚?要处罚,你自己亲自来处罚。”而龚春霞在电话中的回复,更是令人震惊:“你们随便处罚3万、5万、10万、8万,你们随便罚……”这一对话,被冉明全程录音,成为龚春霞滥用职权、指令下属乱处罚的直接证据。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陈显蒨一行离开诊所后,黔江区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的两名干警竟来到诊所,当时仅有冉明的女儿在家。干警询问“冉明在不在”,冉明的女儿答复“已经走了”,并询问干警有何事由,干警明确表示“是卫健委龚主任叫我们来的”。“他们这是想用公安力量来威胁我,逼我就范。”冉明表示,龚春霞的权力滥用已经到了极致,此前他仅怀疑龚春霞存在报复行为,而此次事件,让龚春霞的真实意图彻底暴露。

除此之外,陈显蒨在黔江区卫健委郭书记办公室,也曾当着郭书记的面,向冉明坦言:“冉明,你不要怪我,不是我要处罚你,而是卫健委领导要对你进行处罚。”这一句话,进一步印证了此次处罚并非基于事实,而是源于上级领导的“指令”,是一场有预谋、有组织的报复性执法。

在执法程序上,黔江区卫健委的行为同样存在严重违法。2025年12月5日,该委作出黔江卫医罚告〔2025〕10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冉明诊所未公示药品收费标准为由,罚款1200元,并对诊所记4分。冉明表示,该处罚完全是“故意生事、滥用职权”。

“他们接到的举报是‘我使用曲安奈德导致患者病情加重’,这和药品收费标准未公示没有任何关联。”冉明说,他承认未公示药品收费标准,但这一行为并非其主观故意,而是源于黔江区卫健委的行政不作为。“黔江区有100多家私人诊所,卫健委成立以来,从来没有组织过药品收费标准公示相关的宣传、会议,也没有下发任何文件要求我们公示,现在却唯独处罚我,这不是选择性执法是什么?”

更严重的是,2025年12月6日,黔江区卫健委又作出黔江卫医罚告〔2025〕11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隐匿、伪造、篡改、擅自销毁患者医学文书及病历”为由,对冉明罚款12000元。冉明表示,这一罪名完全是“莫须有”,仅仅是因为他拒绝提供处方原件,只提供了复印件,就被认定为“隐匿医学文书”。

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冉明按照要求,在5日内向黔江区卫健委递交了听证申请书,但该委却公然剥夺了冉明的听证权利,将两份行政处罚告知书直接提交给黔江区人民政府,由黔江区司法局举行听证。

在此期间,冉明向上级部门举报黔江区卫健委私设公堂、以权代法、枉法办案、徇私报复的行为。上级部门接到举报后,通知黔江区卫健委领导前往重庆市卫健委说明情况,在这种压力下,黔江区卫健委于2026年2月3日作出黔江卫罚撤〔2026〕1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了此前作出的相关处罚,黔江区人民政府也于2026年2月5日作出黔江府行复〔2026〕11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重庆黔江:诊所遭卫健委处罚引争议 当事人控诉执法违法与徇私报复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黔江区卫健委并未收手,反而在2026年3月6日再次作出黔江卫医罚告〔2026〕4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冉明进行听证,听证结束后,于2026年3月20日向冉明送达了黔江卫医罚〔2026〕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更值得注意的是,该事先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不一致,事先告知书仅1页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却有2页纸,明显存在误导当事人的嫌疑。

冉明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黔江区卫健委在撤销此前处罚后,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次作出行政处罚,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同时,该委在作出行政行为后,再次传唤两名护士接受询问、重新收集证据,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陈显蒨已经当着我的面说过,我没有违法违规行为,龚春霞却指令他们随便罚款,这一切都是报复。”冉明无奈地说,他经营诊所数十年,始终坚守医者仁心,用心为群众服务,却因为一场私人恩怨,遭到如此不公的对待。目前,冉明已向上级部门提起申诉,请求上级部门实地调查核实,依法撤销黔江卫医罚〔2026〕2号、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对龚春霞等人的违法乱纪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记者了解到,冉明已整理好相关证据,包括录音、录像、申诉书、听证陈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全面还原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截至发稿前,上级部门尚未就此事作出明确回应。

基层执法是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执法公正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政府的公信力。此次黔江区卫健委被指执法违法、徇私报复,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基层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期待上级部门能够依法查明事实,还当事人一个公道,规范基层执法行为,维护法治的尊严与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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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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