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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遗产怎么分割还可以分割吗?

来源:未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12-12
摘要:小两口结婚时甜甜蜜蜜,你侬我侬,为了买房,双方都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好好经营这个家。然而,离婚的时候,不少夫妻都为了房子如何分配的事情大打出手。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遗产怎么分割,还可以分割吗? 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子,即没有产权的房子,那么

  小两口结婚时甜甜蜜蜜,你侬我侬,为了买房,双方都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好好经营这个家。然而,离婚的时候,不少夫妻都为了房子如何分配的事情大打出手。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遗产怎么分割,还可以分割吗?

  房产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子,即没有产权的房子,那么子女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需要根据此房子所具有的产权性质进行决定,具体参考如下: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对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夫妻只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而原售房单位仍享有房屋的部分所有权,如果要确权或者分割,就必然要涉及对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在双方协商不一致时还涉及竞价、拍卖等一系列问题,这一系列行为要考虑原售房单位对房屋享有的一定比例的所有权。

  因此,人民法院对夫妻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也不宜作出判决,只可就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进行判决。对分得“部分产权”房屋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对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部分产权”的,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竞价方式解决。根据国务院住房改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福利性公有房屋的,在将标准价与成本价或者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补足交清后,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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