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中的执照种类:《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内资公司,外资公司,港澳台资公司等等)、《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科研单位等等)。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工商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在中央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地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业除全国性公司外,一律在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 申请登记的工商企业,应当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工商企业所属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由该工商企业统一申请登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内资公司,外资公司,港澳台资公司等等) 10月27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二、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三、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内资公司,外资公司,港澳台资公司等等)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科研单位等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匿名用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