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观察网 http://www.chinagcw.com.cn

帮助中心 广告联系

中国观察网

新型农村社区的房子是小产权房吗?

来源:未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2-04
摘要: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1、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1、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2、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

  要从根本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必须确定一个前后一致的原则,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要做到同地、同权、同价。

  一方面,对于非法占用农地建设的小产权房,要区别对待。要从解决小产权房的整套方案公布之日起对占用农地建设的小产权房画一条线:此前为历史问题,此后为现实问题。

  对于历史问题要一分为二:如果开工不久或规模不大,尚能以较低的拆除成本将宅基地恢复成耕地的,就坚决拆除;如果规模很大并已投入使用多年,即使付出较高的拆除成本,也很难将建设用地再恢复成耕地的,拆除这类小产权房不仅得不偿失,而且会引发较大的社会矛盾。

  因此,可通过对当地政府、房地产商、小产权房购买者以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一定的处罚,将这类小产权房合法化。但是,对于现实问题,一定严惩不贷。否则,政府将失去公信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就会流于形式。

  另一方面,深化土地产权变革,给予农村土地真正完整的产权。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应该和城市的国有建设用地具有同样的权利,并按照同样的市场原则定价。

  城市居民的宅基地,虽然是国有,但是其使用权可以出租、抵押、继承和转让,而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却既不能出租、抵押,又不能继承转让。因此,进行城乡土地市场体系建设,关键在于赋予城乡集体建设用地相同的权益,“同权”是根本。

  1、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2,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购房人要注意的是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第一种小产权还好,第二种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的。等于你花钱在租房。千万不要买。第一种必须很低价格才考虑。

  3、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政策发布,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2012年2月,国土部发言人表示将于2012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3月份,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对清理原则进行了解释。农村住宅地建房应该属于小产权房,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展开全部只要是乡镇区域或没有房屋销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三证所出售的房屋,都属小产权房。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责任编辑:观察员

中国观察网独家出品

新闻由机器选取每5分钟自动更新

手机: 邮箱:123456@qq.com
联系电话:010-8888888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