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观察网 http://www.chinagcw.com.cn

帮助中心 广告联系

中国观察网

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违规处分标准违规情节严重将如何处罚?(2)

来源:未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29
摘要:针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实控人等主体的违规行为,《实施标准》分条款列示不同违规类型及对应的处分标准。 一是信息披露违规,完善针对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等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规情形,分别规定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的标准。

  针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控股股东、实控人等主体的违规行为,《实施标准》分条款列示不同违规类型及对应的处分标准。

  一是信息披露违规,完善针对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等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违规情形,分别规定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的标准。

  二是规范运作违规,重点规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违规财务资助等典型违规,对指使违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加大处分力度,并统一三个板块的处分数量标准。

  其中,违规占用资金情节严重的,如被占用资金日最高余额为1000万元以上,深交所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

  上市公司董监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滥用权利,指使或实施违规担保,担保余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10%,深交所对相关当事人予以公开谴责,上市公司对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可以酌情对上市公司予以纪律处分。

  三是证券交易违规,区分主动交易违规和被动违规,并规定因强制平仓、司法强制执行等被动因素导致交易违规的,可从轻、减轻处分。

  《实施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深交所在作出纪律处分决定时综合考量的主客观因素,明确当事人在违规事项中所起的作用、职责权限及履职情况等将成为区分当事人主次责任的重要依据。

  对于造成交易异常、影响股票上市条件、违规金额巨大或违规行为长期持续、屡错屡犯等情节严重情形的,可以从重处分;对于自查发现、积极补救、不可抗力导致违规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分。

  此外,《实施标准》有别于《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仅适用于“上市公司”这一特定主体的“公开谴责”特定处分类型,《实施标准》对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等相关责任主体全部种类的纪律处分实施标准均予公开,进一步拓展纪律处分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任何人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否则责任自负。本网所登载广告均为广告客户的个人意见及表达方式,

  和本网无任何关系。链接的广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如有违者,本网有权随时予以删除,并保留与有关部门合作追究的权利。 特此声明:广告商的言论与行为均与南方财富网无关

责任编辑:观察员

中国观察网独家出品

新闻由机器选取每5分钟自动更新

手机: 邮箱:123456@qq.com
联系电话:010-8888888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