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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商务局2019年民生工程工作总结

来源:未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1-16
摘要:1.深入调研,了解情况。采取专题调研与四不两直暗访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多次深入乡镇、村、电商网点、电商企业进行督察调研,全面掌握各乡镇、村电商发展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基本情况,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因地因情制定科学的电商发展规划,合理的

  1.深入调研,了解情况。采取专题调研与“四不两直”暗访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多次深入乡镇、村、电商网点、电商企业进行督察调研,全面掌握各乡镇、村电商发展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基本情况,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因地因情制定科学的电商发展规划,合理的确定年度目标任务。

  2.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结合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根据调研了解情况,制定了《宿松县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宿松县电商产业扶贫基地建设实施细则》、《宿松县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方案》、《宿松县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电商扶贫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措施,为2019年农村电商工作作出了规划,指明了方向;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电商扶贫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时间节点。

  1.加强农村电商培训培育。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居民创业就业渠道,为我县培养电商领域技术人才,2019年我局仍持续加强电商培训。至年末,全县已累计开展各类电商培训18场次,培训1091人次,其中贫困人口205人,新增注册电商经营主体71个,新增电商领域就业近150人。

  2.优化农村电商网点功能。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要求,加强对村级电商服务网点优化,提升网点服务功能。一是加强网点运营情况的摸排梳理和动态管理,及时解决网点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优化调整,将一些未开展电商服务业务或无电商服务需求的网点予以并停、合并,将无运营能力或意愿的网点予以调整更换;二是加强网点业务培训,增强网点服务功能,引导有条件的网点与益农信息服务社、就业扶贫驿站、快递公共服务点、惠农金融服务室等共建共享,指导网点开展农产品上行销售、农产品信息搜集传递服务,2019年我局组织开展村级网点负责人专题培训两次,举办网点与电商企业对接两次,成功帮助趾凤乡南冲村等9个网点拓展农产品上行销售,协调河塌乡斗山河村等12个网点与电商企业签订农产品代收协议;三是加强分类管理,按照省商务厅制定的网点分类标准,认真核实网点的运营现状,将隘口乡隘口村等46个能够稳定实现农产品上行的网点归类为“综合服务点”,将95个能开展生活缴费、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的网点归类为“便民网点”;

  3.推动农村电商产品上行。一是积极推动农产品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区域性乡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中心、仓储中心等建设规划;二是大力支持各类电商企业、村级网点、新型农业主体、传统经营企业拓展平台电商、社交媒体电商等产品销售方式;三是积极探索拓展网络直播这一新的电商销售模式。5月19日在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举办了我县首届“村播计划”项目启动仪式,以“村播计划进宿松,山水源头淘好货”为主题的直播活动2小时约21.8万人上线观看,锅巴、炒米、麻花、板栗、油面、茶油、土鸡等近20款、20000斤家乡传统特色美食产品被一抢而空。10月25日在陈汉乡举办的第二场淘宝直播“村播”活动更为火爆,直播3小时上线万元。为培育本土“网红”主播和“网红”农产品打下了基础,为增强我县农产品上行创新了渠道。

  2019年,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10.15亿元,同比增长43.95%,其中农村产品上行交易额达3.35亿元,同比增长33.35%。

  4.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建设。为加速农村电商集聚发展,培育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电商品牌,提升农村电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效地助力脱贫攻坚,我局积极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建设。一是组织开展农村电商营主体及农产产业、产品情况摸底调查,掌握各地电商产业发展基础和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育创建工作;二是组建工作组多次到五里、趾凤、陈汉、高岭、复兴等乡镇指导开展省级电商示范乡镇、村创建及申报工作。2019年,陈汉乡独山村被省商务厅认定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长铺镇马塘村等7个村级电商服务站被认定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点;宿松县满口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省级农村电商网销额超1000万元重点企业,其缘琳山品牌被认定为省级农村电商网销额超100万元重点品牌。

  5.强化农村电商精准扶贫。为巩固我县脱贫摘帽成果,拓展贫困人口增收途径,增强贫困人口致富信心,我局进一步强化电商扶贫带动成效,目前为止,全县各电商主体累计带动贫困人口就业70余人,销售贫困户农产品近100万元,帮助近250户贫困户实现增收。一是通过培训引导,帮助有能力、有意愿的村级服务网点拓展网络销售,推动“电商企业+村站+贫困户”的扶贫模式建立实施,促进农产品上行;二是以村网点为桥梁,将电商企业和贫困户进行有机联接,以村网点为电商企业代收购农产品或代搜集农产品信息的方式,带动贫困户农产品销售;三是继续推动电商扶贫示范建设,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网点)+贫困户”扶贫模式,支持电商企业参与到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产业中,引导推动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网点、贫困户之间建立稳定购销合作关系,引导支持网点参与农产品收购服务,从而建立起企业、网点、贫困户三者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2019年全县建设电商扶贫基地23个(其中企业基地8个,村站15个),累计带动220余户贫困户实现增收。

  6.按时上报工作进度。按县民生办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每月都按时上报民生工程工作进度。经省商务厅审核、批准、公示,我县2019年获批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1个、网销额1000万元重点企业1家、网销额100万元重点品牌1个,至6月末就已完成2019年度民生工程建设指标任务。

  7.积极开展宣传报道。为进一步宣传我县民生工程取得的成效,我局积极开展农村电商发展的宣传报道及典型事迹的推送。全年各级各大媒体报道累计近40次,其中人民网报道2次,央广网报道2次,中国新闻网报道1次,安徽日报报道1次,安徽法制报道1次;10月份在陈汉乡举办的“皖鄂大别山贫困区农特产品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火爆全网,被全国29家媒体竟相报道。

  8.探索创新发展模式。一是创新建立“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村站)+贫困户”的扶贫模式,并被全省推广,模式建立的典型代表宿松县满口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8月2日全省农村电商优化升级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全省仅两家);宿松县廖河村电商服务站负责人廖德定和宿松县云天岭种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攀峰的扶贫先进事迹也被列入全省电商扶贫典型案例;二是探索拓展网络直播这一新的电商销售模式,通过5月19日和10月25日两场淘宝直播“村播”活动的开展,以及邀请国内网红主播的现场教学,改变了我县各类企业对网络直播销售的认知、认可,促进了各主体对开展直播销售的积极性。在不断的培育培训指导下,目前我县已有5人在县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通直播间进行网络直播销售。后期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力争培育打造一批本土的“网红”主播和“网红”产品。

  1.产业支撑不够。系统性强、规模大的农特产品企业较少,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不高,绝大多数的农产品资源仍散落在农户手中,无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且大都属于最原始的农产品,未实行农产品商品化,难以达到上线.物流配送成本较高。由于我县特殊的地理位置(快递包裹往江浙沪方向最远,往西南方向需反向走安庆或合肥等分拨中心发送,依然是最远),快递物流费用较周边县域均要高,导致农产品经营成本增加(尤其是生鲜类农产品),在网销过程中没有价格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县电商产业发展和农产品上行。

  3.电商人才缺乏。因我县电商产业规模不大,且未形成集聚区,因而难以引进、留住技术人才,尤其是高端技术人才,如美工、包装设计、网络运营、宣传推广等方面人才;且青年人大量外出,全县有电商创业能力和技术的人才极少,即使通过短期培训能培育出少数的技术人员,但其学熟后又迅速出走。

  4.农产品深加工及开发能力不足。我县目前推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多为原始农产品和初级加工产品,销售方式大多以初级批发为主,品牌和产品的覆盖范围有限,附加值不高,一些优质农产品资源未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1.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一是构建县乡村电商网格布局,以“两中心”(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为辐射点,打造中心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计划在2-3个特色产业规模较大、交通较为便捷、电商产业集聚的乡镇建设区域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以乡镇中心连接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形成三级电商运营和服务网络格局。二是充分发挥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为契机,完善电商产业聚集、电商县域品牌打造、电商产品质量品控和溯源体系建设、电商大数据开发和利用以及平台建设等基本配套服务。加快推进全县物流整合工作的有效推进,依托电商网格布局逐步建立健全的上下行一体化物流配送体系,切实降低物流成本。

  2.推动农产品上行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市县相关要求,依托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相关政策,全面推动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仓储、冷链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建成3-5个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基地、1-2个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进一步完善县电商农产品溯源系统建设,力争接入企业达30家以上。

  3.谋划实施电商扶贫和乡村振兴等民生项目。指导各乡镇做好2020年电商产业扶贫和乡村振兴等民生项目的谋划、申报工作,并加强对审批项目的推进实施监管,确保项目建设内容能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完成。监督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完善项目实施相关程序和手续,落实项目实施相关责任;同时强化项目的绩效目标管理,协助、督促实施主体落实与农户之间稳定购销合作关系和长效利益联结机制的建立,最大限度的发挥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持续开展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创建。紧紧围绕提升农产品上行服务能力的总体目标,持续开展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培育创建工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力争2020年再培育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乡镇1个、示范村4个、示范网点5家、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1家、年网销额超100万元电商品牌2个。

责任编辑: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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