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观察网 http://www.chinagcw.com.cn

帮助中心 广告联系

中国观察网

学者文章分析:解决中国的就业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来源:未知 作者:观察员 人气: 发布时间:2020-06-18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快速增长,为就业增长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经济改革也带来了劳动力市场的不断重组,出现了失业群集的现象。有关专家认为,失业群集是指失业集中的扩展、叠合,体现为空间群集、时间群集、行业群集和个体群集等不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快速增长,为就业增长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经济改革也带来了劳动力市场的不断重组,出现了失业群集的现象。有关专家认为,“失业群集”是指失业集中的扩展、叠合,体现为空间群集、时间群集、行业群集和个体群集等不同形式。我国失业群集是市场结构的变迁、经济制度的转型以及就业政策的抑制等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失业群集治理的关键在于建立和实施包括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内的“综合就业政策体系”,其核心是建立战略性就业政策、市场性就业政策和保护性就业政策三大政策支柱。在这个领域,我国一直并已经进行了非常有益的探索,各大支柱之间的集成化也在逐步加强。

  不久前,有关中国“人口红利”的优势式微的研究结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的确,中国计划生育国策实施伊始出生的独生子女们如今正好进入就业时期,根据人口的增长理论,年轻劳动力的供给会较前些年有所萎缩。

  但是,青年劳动力的供给仅仅是目前中国劳动力市场供给的一个组成部分。种种事实表明,我国的就业形势依旧不容乐观。

  据权威统计,“十一五”期间,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在1000万个左右。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加快形成叠加,新成长的劳动力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将长期存在。

  随着高校扩招、教育产业化等因素的影响,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已经连续几年摆在社会各界的面前。另外,农村青年在完成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由于还没有很好的后续培训扶持政策,他们的后续教育目前来看还很缺乏,而土地已经难以吸纳这些人员就业,富余的农村青年在有些区域还没有实现转移就业。青年的失业问题与培训缺失叠加之后,导致他们无法实现完全就业,于是形成了青年失业群集。“2030”人员的失业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而中国产业升级换代之后,会不断地产生新的失业人员。他们这些人往往知识水平偏低、技能单一,即使没有上述的缺点,仅年龄偏大这一特点也会导致他们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这一点,可以从绝大多数的招聘信息中找到踪迹:对于很多用人单位来说,45岁以上的男性和35岁以上的女性已经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了。因此,只要产业结构升级,“4050”人员就会产生。如果这些人员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话,一方面会给社保基金带来很大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是中国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多年来,伴随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产生的“4050”人员,以及产业不断升级产生的结构性失业人员,与其特有的技能单一、年龄偏大等特点叠加之后,形成了一个失业群集:大龄失业群集。好在对于这些再就业困难群体,政府已经出台了很多的扶持政策,以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经过5年多的努力,目前,这个群集的数量正逐步下降。

  在失业人员中,摩擦性失业人员也占据一定的数量。实际上,不管是青年失业人员还是“4050”失业人员,有很大一部分是属于摩擦性失业的。很多人是在不稳定就业的状态下,试图寻找稳定的、有各种社会保险的就业岗位。

  因此,对于政府而言,解决失业人员的失业问题,不仅仅要为他们找到岗位,还应该包括实现就业的稳定性问题、就业质量问题。

  具体而言,关于就业供求结构性矛盾的问题,关于劳动者缺乏职业技能的问题,关于新型的产业、行业和技术性职业所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短缺的问题,等等,这一切都需要解决。

  还有,关于地区之间就业状况不平衡的问题,例如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资源枯竭城市、关闭破产企业集中的地区,等等,这一切也都需要解决。

  随着城镇化加快,全国还将有1.5亿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实现转移就业。与此同时,农民工与城镇劳动力就业的二元问题同样需要解决。

  一年一度毕业将至,还有往年毕业的学生工作尚无着落,今年495万名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又摆在了社会各界的面前。包括这些大学毕业生群体在内的“2030”青年失业人员,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失业群集。这个群集的存在,一方面影响着我国劳动力市场的整体供给状况,另一方面又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对于青年失业群集,一个形象的名称叫做“啃老族”。他们要不长期失业在家依赖父母的养老金生活,要不就是频繁地跳槽,寻找合适的工作。

  家住北京一特大社区的小王,今年23岁。他大专毕业之后,一直觉得工作不理想,换了几个单位之后,还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于是干脆呆在家里,上网打游戏。他的母亲干着急却无能为力。

  2005年,全国青联和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曾联合推出了《中国首次青年就业状况调查报告》。调查显示,当年青年失业率为9%,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者占72%。

  另据北京市宣武区的调查,在失业青年中,年龄结构偏低,18—25岁占一半以上。高中以及职高毕业的学生占66%。

  在失业青年中,他们的生活来源是主要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只能依赖父母。调查显示,68.70%的失业青年在经济上依靠父母。

  调查同时发现,在这个群集中,接受培训的人比例相当低。宣武区的调查显示,在35岁以下的失业青年中,从未参加过培训的占40.60%,参加过一次培训的占46.00%。

  在这些失业人员中,有不少人是一毕业就失业的。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在失业的大学毕业生中,有一半的人毕业后就没有参加工作。而高中学历以下的青年,失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对单位不满意。

  虽然青年失业已经成为一个难以忽视的社会问题,但很多人认为,青年失业的原因在于择业意愿,而并非真正的失业。青年失业更像是一个等待中发生的问题。

  青年失业人员尽管失业,但是这并不能降低他们对就业质量的要求。他们所期望的往往是有发展潜力的、稳定的、体面的、收入高的、有各种社会保障的工作。

  据北京市宣武区的调查,有近46%的失业青年认为工作要有发展前景;31.96%的人认为薪金要高,最起码要合理,他们对工资的预期大多集中在月收入2000元以上。

  在职业的选择上,公职人员、金融行业、计算机行业以及商业服务业是他们最期望就业的行业。

  虽然这个调查结果仅仅是北京的一个区,但是也能反映出当前失业青年的就业愿望。

  根据《中国首次青年就业状况调查报告》,在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或者自己创办的企业工作是大多数中国青年的就业理想。分别有21%和22%的受访青年认为最理想的工作单位是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20%的青年希望创办自己的企业。就创业愿望而言,男青年强于女青年,年龄越大创业意愿越强。

  正因为如此,如果没有合适的就业机会,他们宁愿在等待中寻找,在寻找中等待。

  为了解决青年失业尤其是大学毕业生待业的问题,政府部门出台了不少措施促进其就业或者给他们一个就业的保护期。但是,这些措施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

  2006年6月,中组部、劳动保障部等14个部委曾联合发出通知,对当年9月1日之后还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人事部门应免费提供专门就业服务,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还可享受税费减免及小额贷款政策。民政部门还要给短期内无法就业、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不久前,劳动保障部又对今年毕业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专门发出通知。

  在河南,为帮助大学生就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除办理失业登记外,还规定登记失业的毕业生,不但可免费享受职业指导、就业推荐,还可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对希望参加创业培训的毕业生,劳动保障部门还将为其提供创业培训。

  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但收效并不大。据调查,河北省只有不到5000名大学生办理失业登记。郑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说,大学生们对这项政策并不领情,尽管登记失业的人在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下已有1/3实现就业。

  不过,政府对于青年失业人员的积极就业政策,远远没有对“4050”人员的扶持力度大。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院的张丽宾博士认为,随着下岗高峰的过去,国家应当考虑把专门针对国企下岗失业人员的促进就业措施用之于青年就业。

  对于已经进入立法阶段的《就业促进法》,很多民众希望通过这部法律对青年就业给予一定的关注。

  不管是采取引导就业还是扶持就业,青年失业问题必须加以解决。尤其是在中国劳动力供给弹性越来越小的当前,人力资源更不能如此浪费。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请注意语言文明,尊重网络道德,并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发表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新闻跟帖管理员反映。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线、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责任编辑:观察员

中国观察网独家出品

新闻由机器选取每5分钟自动更新

手机: 邮箱:123456@qq.com
联系电话:010-8888888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