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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房产官司律师_经济纠纷案件律师

来源:未知 作者: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3-22
摘要: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时,保险合同成立。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后,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行使了解除权,投保人可以获得解除后至合同期间届满的保费。当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就合同条款达成协议时,保险合同成立。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后,保险合同生效。保险公司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行使了解除权,投保人可以获得解除后至合同期间届满的保费。当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不能正确履行保险责任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解除合同,以减少自己的损失。当保险公司迟延履行赔偿义务时,投保人享有两种权利,一是行使请求权,诉至法院寻求救助,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和延期赔付的责任,一是自己行使解除权,自力救济,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保费。

  蔡洪波律师打房产官司律师,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二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快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二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蔡洪波律师经济纠纷案件律师,顺义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合同履行前,服务公司虽然与度假村协商变更入住日期,但度假村并未表示同意,因此双方对原合同的变更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服务公司在履行期间内放弃入住度假村的权利,并不能免除其支付合同对价的义务,应当给付度假村合同中约定的价款。但因服务公司未实际入住,度假村减少了支出的成本费用,根据损益相抵原则,对服务公司未入住度假村减少的成本支出从服务公司应当支付的价款中予以扣减。具体扣减数额,法院根据本地区宾馆服务业的成本费用构成及其他相关因素予以酌定。依据《合同法》第1条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服务公司的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度假村公司的诉讼请求。被告度假村公司辩称,双方的合作协议已经解除,因服务公司违约,不同意返还15万元,请求法院驳回服务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反诉要求服务公司再支付其公司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7万余元。

  “占用他人资金比照固定资产利率支付利息”的含义“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由违约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实际上是对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三“违约金”的含义

  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视该条件为期限;如果将将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附条件的合同是指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附条件的合同如何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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